ST星源12月8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执保2498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龚泽民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龚泽民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62733150.68元为限。”保全申请人龚泽民是恒裕集团实际控制人龚俊龙之子。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仍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该案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案件其他材料。
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执保3265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原告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炒股10倍杠杆,以价值人民币500,000,000元为限。”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仍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该案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案件其他材料。